為貫徹自治區黨委、政府和那曲市委、政府關于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各項決策部署,夯實鄉村振興人才基礎,促進高校畢業生實現更加充分更高質量就業。經市委、市政府同意,決定實施那曲市2022年鄉村振興專干、村(居)科技專干、醫務人員、農業農村工作專員和鄉村幼教人員招聘工作,現將招聘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按照“屬地優先、就近安排”原則,面向參加2022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考錄(招聘)考試的那曲籍高校畢業生招聘;未參加全區2022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考錄(招聘)考試的,且有報考意愿的,已預留部分崗位,結合疫情防控情況單獨組織。
二、招聘崗位類別及名額
此次計劃招聘776人,其中:鄉村振興專干125人、村(居)科技專干517人、村(居)醫務人員66人、農業農村工作專員26人、鄉村幼教人員42人。聘期3年(含試用期3個月),屬于政府購買崗位外聘人員,不屬于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此次招聘根據符合條件人員報名情況明確各崗位最低分數線。
三、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應當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政治素質高,思想品德好,身體健康,熱愛報考崗位工作,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2.具有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其他資格條件,具有較高的專業知識水平和業務技能,服從招聘單位管理及工作安排。其中:
(1)鄉村振興專干僅限參加2022年度機關事業單位公開考錄(招聘)考試的那曲籍高校畢業生報名;
(2)村(居)科技專干僅限參加2022年度機關事業單位公開考錄(招聘)考試的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那曲籍2019-2022年畢業的高校畢業生報名;
(3)村(居)醫務人員僅限參加2022年度全區事業單位考試報考E類、Z類的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那曲籍2019-2022年畢業的高校畢業生報名;
(4)村(居)農業農村工作專員僅限參加2022年度機關事業單位公開考錄(招聘)考試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那曲籍2019-2022年畢業的高校畢業生報名;
(5)鄉村幼教人員僅限參加2022年度全區事業單位考試報考D類的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那曲籍2019-2022年畢業的高校畢業生報名。
3.各崗位具體報考要求和專業限制詳見附件1。
4.具有招聘職位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招聘對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政治立場動搖、理想信念缺失的;
2.在反對分裂、揭批十四世達賴、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等重大政治原則問題上態度曖昧、與黨和人民離心離德、同情支持達賴集團、參與分裂破壞活動的;
3.因犯罪受到刑事處罰的;
4.在職鄉村振興專干等“五類人員”及單方面解除合同或因個人原因被解除合同的“五類人員”。
5.其他不適合崗位要求情形的。
(三)招聘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需按照各類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和報考崗位類別等限制條件進行報考;
2.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1個招聘職位,同時可服從調劑(符合招聘條件的鄉村振興專干與科技專干報考人員可互相調劑,其他專干崗位僅限崗位內部調劑),若一名考生同時報考多個職位,視為自動棄權;
3.招聘崗位等具體要求詳見《那曲市2022年招聘鄉村振興專干、村(居)科技專干、醫務人員、農業農村工作專員和鄉村幼教人員崗位計劃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線上報名(郵箱報名)的方式進行,由5家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各自行業崗位的報名審核工作,各崗位報名郵箱及咨詢電話如下:
1.鄉村振興專干
報名郵箱:xznqzzk@163.com
咨詢電話:0896-3821117
2.村(居)科技專干
報名郵箱:170987416@qq.com
咨詢電話:18089089979
3.村(居)農業農村工作專員
報名郵箱:1340778684@qq.com
咨詢電話:18798961202
15289013930
4.村(居)醫務人員
報名郵箱:nqwsjnwksp@163.com
咨詢電話:17389069503
15208072001
5.鄉村幼教人員
報名郵箱:nqjyjsk@sina.com
咨詢電話:18108910911
18908960111
(二)報名時間
2022年10月9日-10月14日(10:00-18:30)
(三)報名要求
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須如實填寫報名表上相關信息,并在規定時間內向指定郵箱投遞以下材料:報名表(附件2)、本人戶口本、有效期內二代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本科及以上學歷提供)、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的掃描件,郵件名稱須注明為“姓名+報考崗位”,如:扎西+鄉村振興專干。
(四)報名須知
1.考生在報名時須誠信報考,如實填報有關個人信息,凡弄虛作假、不誠信報考的考生,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按照《人社部第35號令》、《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2.考生須根據崗位要求和自身情況認真嚴肅選擇報考崗位,一經上報不得更改;
3.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名,因考生個人原因出現的報名問題,后果自負。
(五)聘用標準
1.鄉村振興專干、村(居)科技專干、村(居)農業農村工作專員三類崗位以參加我區2022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考錄(招聘)考試筆試成績為招募依據,同時參加公務員和事業人員兩類考試的,取最高分數作為此次招聘的筆試成績。
2.村(居)醫務人員、鄉村幼教人員兩類崗位以參加我區2022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筆試成績為招募依據。
3.按照以上要求,劃分最低分數線,同一崗位聘用分數最高者,分數相同的優先考慮中共黨員、學生干部、回鄉工作、疫情防控志愿者。
五、政審與體檢
擬聘人員填寫《那曲市2022年招聘鄉村振興專干、大學生村(居)科技專干、醫務人員、農業農村工作專員和鄉村幼教人員政審表》(附件3),由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對考生及其家庭主要成員進行考察政審。考察政審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察政審合格的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自理。
六、聘用待遇
根據《自治區黨委組織部等7家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2020年招聘大學生村(居)科技專干、醫務人員、農業農村工作專員和鄉村幼教人員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藏人社發〔2020〕78號)和《關于印發〈關于從高校畢業生中招聘村(居)科技專干參與農牧區產業發展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藏人社發〔2021〕48號)、《中共西藏自治區委員會組織部西藏自治區財政廳關于印發〈西藏自治區高校畢業生鄉村振興(社區工作)專干職務等級工資標準〉的通知》(藏組發〔2019〕214號)、《關于印發〈關于對鄉村振興專干、大學生村(居)科技專干、農業農村工作專員、大學生村(居)醫務人員四類人員實行統一管理的意見〉的通知》等相關規定,具體聘用待遇為:
(一)薪酬待遇。由職務等級工資和績效考核獎勵兩部分組成,實行動態增長機制。
1.職務等級工資。三類區3500元/月,四類區4000元/月;本科生、研究生分別高定一檔、二檔(檔差不低于100元/月);獲得社會工作者、經濟工作者等初級、中級、高級職稱的,分別高定一檔、二檔、三檔;工作每滿1年享受10元/月的工齡工資,年度考核稱職及以上等次的,晉升一檔工資;升任村(居)“兩委”班子成員、副書記(副主任)、書記(主任)的,晉升相應職務等級工資。
2.績效考核獎勵。按照年度基本工資的40%設置,根據年度考核情況發放,優秀等次的發放100%,稱職等次的發放85%,基本稱職等次的發放50%,不稱職等次的不予發放。
(二)通訊補助。100元/月。
(三)社會保障。享受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險、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
(四)休假待遇。每年享受30天的帶薪休假(不含路途時間),根據本人及配偶籍貫所在地,市內、跨市、跨省區分別給予休假路費補助1000元、2000元、3000元。
(五)婚假待遇。結婚的給予15天婚假(包含路途時間)。
(六)產假及陪產假待遇。生育子女的,應出具縣級以上醫療機構證明,女方每胎享受1年產假,產假期滿當年不再享受休假。試用期內休產假的,產假期滿后試用期順延。產假期間只發放職務等級工資、不發放當年績效考核獎勵、通訊補助。配偶享受30天護理假(不包括在年度休假內,包含路途時間)。
(七)其他待遇。1.試用期滿后,給予一次性安家補助5000元,到三、四類區或邊境地區村(居)工作的給予一次性安家補助6000元。2.在邊境地區村(居)工作滿1年的,與當地邊民享受同等邊民補助。3.在村(居)連續工作滿3年且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的,將村(居)工作經歷作為職稱評審條件,同等條件下優先評審。4.在村(居)連續工作滿3年且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的,參照《中共西藏自治區委員會、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的若干意見》有關政策規定實行學費資助。5.根據村(居)組織安排,創辦集體經濟的,可享受集體經濟組織給予的一定補助。
以上政策,隨自治區和那曲市政策調整而調整。
七、人員管理
(一)崗位管理
由市、縣區委組織部、人社局牽頭,實行統一管理,市縣兩級業務主管單位加強業務指導,確保發揮作用,鄉鎮黨委具體負責,村黨組織負責日常管理。
(二)崗位職責
1.鄉村振興專干。協助村“兩委”按照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總要求,做好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維護社會穩定、鞏固脫貧攻堅成果、推動鄉村振興、建強基層組織、為民辦事服務等方面工作,抓好穩定、發展、生態、強邊四件大事。主要參與農村治理工作,專項負責村干部、農牧民黨員和群眾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教育培訓工作;
2.村(居)科技專干。負責種養殖技術、農機技術、農產品質量檢測、農作物病蟲害防治等相關工作;普及農牧業適用技術,示范推廣新品種、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提高農牧民科學文化素質和技術技能;
3.村(居)醫務人員。綜合提供基本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等服務,承擔政府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委托的衛生健康管理職能;
4.農業農村工作專員。負責轄區內農牧民專業合作社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會計核算等工作;負責牲畜家禽飼料配制、繁殖技術、疫病診斷、防控治療等農牧業各項工作;
5.鄉村幼教人員。從事學前教育教學工作。
(三)解聘
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停止發放薪酬待遇和各項補助,并追繳發放的安家補助、當年的休假路費補助。
1.辭職或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2.不符合聘用條件的被聘用人員;
3.嚴重違反有關管理制度的;
4.失職瀆職、徇私舞弊,造成嚴重后果的;
5.擅自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
6.年度考核被評定為不稱職等次或連續2年被評定為基本稱職等次的;
7.受到開除黨籍、團籍、勸退、除名處理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9.應當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
未出現前款規定情形的,聘用期滿后優先考慮續聘。
未盡事宜,由5家招聘單位和市人社局共同負責解釋。
中共那曲市委組織部
那曲市教育局
那曲市科學技術局
那曲市農業農村局
那曲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那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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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鄉村振興專干、村(居)科技專干、醫務人員、農業農村工作專員和鄉村幼教人員崗位計劃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