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24〕57號)相關規定及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最新通知精神,現就9月2日發布的《平涼市2024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中部分報考招聘條件變更如下:
1.將招聘公告中“在市內外已就業,如報考招聘對象為未就業的崗位,資格復審時須提供報名起始之日前(不含2024年9月9日)與就業單位解除聘用、勞動關系的證明”變更為“已有工作單位的報考人員,須在資格復審時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2.將招聘崗位列表中“平涼市內具有兩年及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事業干部或八級管理崗位干部”變更為“具有兩年及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事業干部或八級管理崗位干部”。
3.將招聘崗位列表中“2024年應屆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及“2022年、2023年、2024年未就業的普通高校畢業生”變更為“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
4.取消平涼市市直事業單位招聘崗位中有“平涼市戶籍、生源地”的招聘要求。
特此公告。
平涼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9月7日
原標題:平涼市2024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補充公告
文章來源:http://rsj.pingliang.gov.cn/xwdt/tzgg/art/2024/art_35c8830aabe24948b2f280d87d3d595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