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18我區高校畢業生第一、二批考錄擬錄用人員派遣工作定于2018年7月16日—7月20日進行。根據考錄公告規定,為確保考錄工作的公平、公正,自治區考錄辦在擬錄用人員派遣時將對其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復審。凡發現弄虛作假的,取消其錄用資格并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復審合格的確定為錄用人員并進行派遣。現將擬錄用人員派遣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派遣時間安排
2018年7月16日-20日上午9:30-下午18:30,具體安排如下:
(一)教育系統崗位
1、7月16日,那曲市、昌都市、阿里地區等教育系統職位擬錄用人員派遣。
2、7月17日,拉薩中學、區實驗幼兒園、西格辦幼兒園、西藏民族大學附屬中學、拉薩市、山南市、日喀則市、林芝市等教育系統職位擬錄用人員派遣。
(二)公務員崗位
7月18日,區道路運輸管理局,區農牧廳所屬單位、拉薩市、山南市、日喀則市、林芝市、那曲市、昌都市、阿里地區等基層行政部門擬錄用人員,基層法院、檢察院、司法、工商等部門擬錄用人員派遣。
(三)事業單位崗位
1、7月19日,林芝市、那曲市、昌都市、阿里地區所屬事業單位等職位擬錄用人員派遣。
2、7月20日,區直所屬事業單位、拉薩市、山南市、日喀則市所屬事業單位等職位擬錄用人員派遣。
二、派遣地點
西藏大學財經學院禮堂(拉薩市金珠中路82號)。
三、派遣注意事項
(一)擬錄用人員本人必須到達現場。
(二)派遣時,擬錄用人員必須按以下順序整理并提交相應材料。同時,擬錄用人員還須隨身攜帶本人畢業證原件、戶口簿或戶口遷移證原件、身份證原件等材料。材料不齊全者,不予辦理錄用派遣手續,為此產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政審表原件。自治區考錄辦委托考生畢業院校或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居委會)、服務單位對考生進行考察政審。負責考察政審的單位或部門要實事求是地作出考察結論,并在政審表上簽署意見、加蓋公章。重點考察考生在反對分裂、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等方面的政治表現。對考察政審不合格的考生,堅決不予錄用。
2、畢業證復印件。因助學貸款未按時拿到畢業證的擬錄用人員,須提供本人畢業院校和銀行出具的相關證明原件。
3、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請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下載,其他在線驗證報告、學籍備案表等不予認可。
4、身份證復印件。請提供在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復印件。
5、戶口簿或戶口遷移證復印件。
6、準考證復印件。
7、就業報到證原件。區外院校畢業生須提供就業報到證原件。區內院校畢業生須提供教育廳高校中心開具的就業推薦函。成人脫產畢業生、自學考試畢業生、西部計劃志愿者不須提供就業報到證。
8、誠信報考承諾書。
9、服務期滿證書復印件。服務期滿西部計劃志愿者還須攜帶服務期滿證書,其他人員勿須提供。
(三)擬錄用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到。逾期不報到者,按自動放棄錄用資格處理。
四、其他
報考教育系統職位的擬錄用人員,由區教育廳統一組織資格復審和派遣,幼教擬錄用人員體檢工作由所報考的地(市)教育局負責組織。
聯系電話:0891—6845872 (區考錄辦)
6599504 (區教育廳)
自治區考錄辦
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