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落實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和全國農業農村廳局長會議精神,增強基層農技推廣服務供給能力,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探索強化產業興旺、科技支撐和人才保障的新途徑,根據《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農業農村廳關于下達2022年中央農業生產發展專項資金的通知》(閩財農指〔2022〕35號)、《永泰縣農業農村局 永泰縣財政局關于印發永泰縣2022年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樟農〔2022〕260號)和《關于印發永泰縣2022年農技推廣服務特聘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樟農〔2022〕349號)有關文件要求,決定面向全縣公開招募1名特聘農技員。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特聘對象
1.農業鄉土專家;
2.農業種養能手;
3.農業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技術骨干;
4.退休農業科技推廣人員(中級以上職稱) ;
5.農業科研教學單位中長期在生產一線開展成果轉化與技術服務的科技人員。
農業系統體制內在崗人員不納入特聘農技員招募范圍。
二、特聘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熱愛“三農”工作,有奉獻精神,責任心、服務意識和協調能力較強;
2.具有較高的技術專長和科技素質;有豐富的農業生產實踐經驗。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紀、違法犯罪記錄;
4.身心健康,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必備的身體條件;
5.本人在所在服務區域應有較好的群眾基礎和影響力。
三、助力服務的農業優勢特色產業和村莊
(一)特聘農技員服務的農業特色優勢產業(二選一)。
1.種植業:水果、茶產業(種植、加工、銷售)
2.養殖業:養蜂產業(養殖、加工、銷售)
(二)特聘農技員服務的村莊(二選一)。
1.水果、茶產業:嵩口鎮東坡村、梧桐鎮白杜村、同安占柄村及其他有意愿試點的地方;
2.養蜂產業:富泉鄉力星村、同安鎮紅陽村、梧桐鎮春光村及其他有意愿試點的地方。
四、職責與任務
縣農業農村局按照助力農業特色優勢產業發展、帶動貧困農戶精準脫貧等要求,明確特聘農技員職責與任務:
1.開展農業技術指導服務。對接農業科研教學單位,為縣域農業特色優勢產業發展提供技術指導與咨詢服務,解決產業發展技術難題,展示示范先進適用技術,對貧困農戶進行技能培訓、農技指導、咨詢服務和政策宣貫。
2.幫助貧困農戶發展特色產業。聯系有關專家,配合當地基層干部,協調新型經營主體帶頭人,為貧困農戶從事農業生產經營提供技術幫扶。
3.與我縣農技人員結對開展農技服務,增強農技人員專業技能和實操水平。
在與特聘農技員簽訂的服務協議中,明確細化服務內容、服務對象、服務數量、服務效果等(詳見《永泰縣特聘農技員服務協議書》)。
五、聘任程序
1.個人申請:凡有意報名的,本人攜帶身份證、畢業證、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張等相關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到永泰縣農業農村局科教信息中心(四樓)現場報名,并填寫報名表。報名時間為2023年4月3日到4月9日(正常工作時間),聯系人:方志華,聯系電話:24836667。
2.技能考核:由專家組組織進行,基本程序為:⑴個人陳述與農技推廣工作有關的經歷;⑵展示過去的工作成果或業績;⑶專家詢問。
3.研究公示:經專家組技能考核確定初步人選后,提請局務會議研究通過,并對擬招募特聘農技員在縣政府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
4.確定人選:公示無異議后,確定特聘農技員最終人選,由永泰縣農業農村局組織開展對擬聘人員的考察。
5.簽訂服務協議:考察合格后,即聘任為我縣特聘農技員,由永泰縣農業農村局與其簽訂農技推廣服務協議,并頒發特聘證書。
六、管理與考核
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與特聘農技員簽訂服務協議,實行合同管理。以工作任務完成情況、服務對象(特別是扶貧對象)的滿意率、解決產業發展實際問題所取得的成效等為主要考核指標,采取量化打分和實地測評相結合的方式,對特聘農技員服務效果進行績效考核。考核分年中抽查和年終考評。特聘農技員服務期限為1年。
七、待遇
依據《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農業農村廳關于下達2022年中央農業生產發展專項資金的通知》(閩財農指〔2022〕35號)、《永泰縣2022年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實施方案》和《永泰縣2022年農技推廣服務特聘計劃實施方案》等文件,對特聘農技員進行績效考核,考評結果合格及以上的,采用后補助的方式,每年補助2.4萬元。
附件:永泰縣農技推廣服務特聘農技員報名表
永泰縣農業農村局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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