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資格復審對象
詳見附件1(按每個崗位招聘人數與資格復審人數1∶1的比例,在考試合格線上的報考人員中,從考試綜合成績高分至低分的順序依次確定資格復審人選)。
二、資格復審時間
2024年9月2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
三、資格復審地點
安溪縣金融行政服務中心(安溪茶都旁)6號樓B棟14層1414室。
四、資格復審所需材料(詳見附件2)
五、注意事項
1.資格復審以《2024年泉州市公辦學校補充公開招聘編制內新任教師公告》為依據,不符合通告規定的招聘對象及招聘條件要求的,一律取消應聘資格。
2.考生本人須攜帶相關材料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安溪縣教育局組織人事股進行資格復審,逾期未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4.出現自動放棄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在該崗位按照加分后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等額遞補參加資格復審人選。
5.體檢時間:2024年9月3日,具體要求、地點等事項將在復審時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項
1.入圍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閱讀本通告后,請于2024年8月29日下午6:00前掃描以下二維碼填寫相關信息。
2.因個人原因放棄資格復審資格的,應向資格復審單位出具書面棄權聲明(見附件3),對棄權且拒不配合出具書面棄權聲明的考生將予以記入考生誠信檔案。
3.為嚴肅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紀律,規范招聘工作秩序,對報考人員雖不構成違紀違規,但無正當理由故意浪費考試資源的不誠信行為,記入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誠信檔案。
具有以下行為的,記入誠信檔案3年:(1)通過資格復核并入圍體檢后棄權的;(2)進入考察、擬聘用公示等環節后棄權的。
被核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后非因不可抗力因素逾期不報到的,將取消其聘用資格,記入誠信檔案5年。
4.本通知未盡事宜由安溪縣教育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95-23232412。
附件:1.2024年安溪縣公辦學校補充公開招聘編制內新任教師資格復審入圍考生名單
安溪縣教育局
2024年8月29日
原標題:關于2024年安溪縣公辦學校補充公開招聘編制內新任教師資格復審的通知
文章來源:http://www.fjax.gov.cn/zwgk/xwzx/tzgg/202408/t20240829_307635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