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優化人才結構,加強學校人才隊伍建設,經學校研究,現面向社會招聘校內編制工作人員。
一、工作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綜合考核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招聘校內編制工作人員共28名,具體招聘崗位詳見《重慶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4年第二批校內編制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三、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體健康,符合事業單位聘用體檢標準;
4.具有國家規定的該崗位所需的必要條件。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或正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的人員,因違反法律法規或單位人事紀律等被單位辭退或解聘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不得報考。
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含新提拔領導干部的職務試用期),處于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公告規定或雙方簽訂的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約定的最低服務期限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并完成擬錄(聘)用公示的擬招錄(聘)人員,我市公費培養、定向到基層機構就業但未滿最低服務期限或本公告發布之日前未按規定程序解除培養及就業協議的師范生(醫學生),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二)年齡計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24年7月31日,如“35周歲以下”,指未滿36周歲,在1988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類推。
(三)畢業(學位)證書及專業
考生憑已取得(應取得)的畢業(學位)證書報考,報名時應誠信、準確、規范填報所學專業名稱。
在境內高校畢業的報考人員,須在報名時提交學歷(學位)證書;在國(境)外高校畢業的,須在報名時提交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
招聘專業資格條件審查,以畢業證書(參考學位證書,不含輔修專業或輔修學位相關證書)載明的內容為準。按照本公告附件5發布的專業參考目錄進行審查,綜合使用該目錄《說明》中明確的有關規則。應聘人員報名時應誠信、準確、規范填報畢業專業。
(四)特別說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數),如35周歲以下,均含35周歲;專技12級以上或以下,均含專技12級,以此類推。
本公告涉及的時間節點,除明確規定外,均以公告發布之日起算。未按期提交招聘公告規定的應聘資格材料的,取消進入后續招聘環節資格。
本公告要求的各類職業(執業)資格條件,以證書原件或發證機關提供的證明材料為準,除明確規定外,應在資格審查時提供。
2024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報考的,須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公告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以及崗位資格條件明確的執業(職業)資格證。
四、報名及資格初審
本次公開招聘進行網上報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應聘并參加考核、面試。
(一)提交報考申請。簡章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22日17:00前,發送報名登記表(附件2)、報名匯總表(附件3)及簡歷(含已經取得的所有學歷及學位證書、學信網認證材料;境外學歷學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職稱證書、科研成果)的掃描件電子版,按“2024年校內編制應聘+崗位名稱+專業+姓名”格式命名,發送至各二級單位報名電子郵箱作為提交的報考申請(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考人員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者應仔細閱讀本簡章及附件內容,按照要求如實、準確填寫報考信息的各項內容并上傳電子材料(含照片)。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二)初審報考資格。各二級單位根據報考人員發送的簡歷,對照崗位報考要求,進行資格初審,黨委教師工作部(人事處)匯總并掛網通知報考人員,資格初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后考核。
(三)資格復審。收到通知的應聘人員,按照通知的時間、地點持復審材料原件和復印件,接受現場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考核;資格復審不合格者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考核者,取消考核資格。
(四)未達到開考比例情形的處理。實際報名人數與擬招聘崗位名額之比在專業技能測試階段或綜合面試階段應分別達到3:1,未達到的相應遞減或取消招聘名額;屬急需緊缺專業崗位的,在專業技能測試階段或綜合面試階段經黨委教師工作部(人事處)審批,報請學校研究審議通過后,可作為緊缺崗位開考。
五、考核
本次招聘考核包括心理測試、專業技能測試、綜合面試,學校根據報名人員情況適時組織考核,應聘人員應按照學校通知的時間、地點和其他要求,攜帶身份證前往參加考核。若實際參加考核人選達不到預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比例開展專業技能測試或綜合面試;專業技能測試或綜合面試實際競爭比例達不到2:1的,按照2:1相應遞減招聘名額,招聘名額無法遞減的,取消該崗位招聘。其中,屬于緊缺崗位的,經黨委教師工作部(人事處)審批,報請學校研究審議通過后,可降低比例開考。
(一)心理測試
采取現場測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心理素質、心理健康等綜合情況。測試結果不納入考核總成績,但作為是否錄用的重要參考依據。心理測試不合格者,不再進入本次招聘后續環節。測試時間及地點以學校通知為準。
(二)專業技能測試
1.專業技能測試包括試講(案例分析、實操等)和專業能力答辯等,主要對應聘人員的專業基礎知識、專業實踐能力等內容進行綜合考核。
2.專業技能測試分值100分,時間10分鐘,測試時間及地點以學校通知為準。
專業技能測試由各二級招聘單位組織實施,紀檢監察室、黨委教師工作部(人事處)指導監督。專業技能測試時間及地點由學校通過學校官方網站等渠道通知。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考試組織方要求的其他證件,在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3.專業技能測試后進入綜合面試環節規則
(1)專業技能測試缺考的,不得進入綜合面試環節。
(2)各崗位進入綜合面試的人選,按照面試人數與招聘崗位名額3:1比例,以專業技能測試從高到低依次確定;
(3)若最后一名進入綜合面試環節人選成績相同,則并列進入。
(4)正常開考的專業技能測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進入綜合面試人選,1:1開考的專業技能測試成績未達到70分者不得進入綜合面試人選。
(5)進入綜合面試人選名單在官方網站進行公布。
(三)綜合面試
1.綜合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主要從思想政治表現、職業道德、適崗能力等方面主要對應聘人員的語言表達、綜合分析、邏輯思維、團隊意識、職業素養等方面進行考核。
2.綜合面試分值100分,時間10分鐘。面試組織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文件執行。
3.綜合面試后進入體檢環節規則
(1)綜合面試缺考的,不得進入體檢環節。
(2)各崗位進入體檢的人選,按專業技術崗位總成績從高到低1:1確定體檢人選。若考核總成績出現并列時,考生屬退役軍人或退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消防救援人員的優先確定為體檢人選;其他考生依次按綜合面試成績、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學歷層次、相應職稱、相應職(執)業資格高者優先;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則加試結構化面試,以加試成績高者優先。
(3)正常開考的綜合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進入體檢人選,1:1開考的綜合面試成績未達到70分者不得進入體檢人選。
(4)進入體檢人選名單在官方網站進行公布。
(三)考試考核總成績計算
招聘崗位總成績=專業技能測試成績×50%+綜合面試成績×50%
考試總成績采取百分制計算,四舍五入后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六、體檢和考察
體檢由黨委教師工作部(人事處)按規定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并按規定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表》。體檢在指定的具有資質的縣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學校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學校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者,由學校對擬聘人員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內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質、師德師風素養、專業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等,考察結束后據實作出考察結論。
考察應堅持“凡進必審”,考察小組要按照“誰審查、誰負責”、考察留痕的原則,嚴格審查擬聘人員的誠信記錄、違法犯罪記錄,審核擬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及其他有關材料是否屬實,并注重采取實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網站查詢等方式進行查證。其中,學歷、學位及信用情況應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chsi.com.cn)、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cdgdc.edu.cn)、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zxgk.court.gov.cn)、“信用中國”網站(creditchina.gov.cn)等進行查證。考察結論為不合格的,考察小組應向報考人員說明原因。
對報考資格的審查貫穿于招聘全過程,凡查實報考人員條件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進入后續招聘環節或繼續聘用資格。
若有報考人員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在體檢、考察中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其缺額可按規則遞補。需遞補的,按以下規則確定遞補人選:按該崗位報考人員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且遞補人員的專業技能測試成績與面試成績均不得低于60分。擬聘人選一經擬聘公示,因各種原因再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
七、公示
考核、體檢、考察、擬聘人員名單等有關事宜,在重慶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官網公示欄和黨委教師工作部(人事處)子網站通知公告欄上發布和公示,請考生及時關注。
八、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信息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學校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完善聘用手續。專業技術崗位薪酬待遇參照學校同類型在編職工標準執行。學校購買五險一金,參照學校同類型在編職工標準執行。享受工會節假日慰問費和體檢。通過本次招聘進入我校工作前的工作經歷不予認定。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員首聘期3年,其中試用期1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在試用期間發現隱瞞相關情況致使人員條件不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嚴重違反學校規章制度、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學校安排的其他工作,解除勞動合同。
所有人員執行見習期一年。見習期滿,經學校考核合格,初次參加工作的工作人員執行轉正定級待遇;具有專業技術職稱的工作人員,經學校職評委員會認定后,聘用到相應崗位等級,執行相應等級待遇。
九、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校內編制工作人員,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承擔相應后果。
公開招聘過程中凡發現應聘人員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應當立即查核,未核實前,暫停聘用;發現應聘人員提供虛假材料、隱瞞事實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實影響審核結果的,或干擾、影響考察單位客觀公正進行考察的,給予考察不合格結論,一律不予聘用。應聘人員提供偽造的身份證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學歷(學位)、職稱、獲獎、職業(執業)資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等材料的,一經查實,視為品行不端及不誠信行為并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予以備案。
十、其他
招聘過程中涉及的有關問題,請按以下方式咨詢:
1.本簡章由重慶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負責解釋。
2.網上報名資格初審、資格復審、考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的有關問題可電話咨詢崗位對應二級單位的聯系人。各用人二級單位咨詢電話見附件1表。
3.招聘政策及勞資問題咨詢電話:023-85770006
4.紀檢監察舉報電話:023-85768633
附件:
1.重慶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4年第二批校內編制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2.重慶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4年校內編制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3.重慶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4年校內編制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匯總表
原標題:重慶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4年第二批校內編制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s://www.cqyz.edu.cn/rsc/info/1001/129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