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職業技術學院 寧夏開放大學是隸屬于寧夏回族自治區 人民政府的一所多門類、多學科的綜合性公辦高等學校,是寧夏 首所國家示范性高等職業技術學院,首批進入全國 200 所優質高 職院校立項建設單位,獲批全國 56 所 “雙高計劃”建設單位。 現為教育部首批 “現代學徒制”試點單位,全國 “首批職業院校 數字校園建設實驗校”,寧夏首批 “互聯網+教育”示范校,是國 家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國家級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基地、國 家級職業學校校長培訓基地、國家級職業教育 “雙師型”教師培 訓基地。
當前,學校建設寧夏職業技術大學,經教育部同意已納入寧 夏回族自治區高校設置 “十四五”規劃。
期待您的加入,共同見證寧夏職業技術學院 寧夏開放大學的 發展。
一、招聘原則
( 一)公開、平等、競爭、擇優;
( 二)德才兼備、 以德為先;
( 三)專業匹配、人崗相適。
二、招聘對象及范圍
面向全國范圍招聘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的高層次人才。
三、招聘崗位及人數
2024 年第二批自主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 16 名。具體招聘崗 位、條件等詳見《寧夏職業技術學院 寧夏開放大學 2024 年第二 批自主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計劃一覽表》( 附件 1)。
四、招聘人員資格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應聘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 義制度;
3.遵紀守法、 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職業道德,能夠履行事業 單位工作人員義務;
4.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體條件;
5.符合《寧夏職業技術學院 寧夏開放大學 2024 年第二批自 主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計劃一覽表》( 附件 1 )中招聘崗位要 求的學歷、學位、專業和相關資格條件;
6.年齡要求 40 周歲以下的應為 1983 年 7 月 1 日以后出生的 人員,年齡要求 45 周歲以下的應為 1978 年 7 月 1 日以后出生的 人員, 以此類推,年齡以應聘人員有效身份證上的日期為準;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仍在懲戒期的;
5.在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違紀違規行為且被記入誠信檔 案庫目前仍在懲戒期的;
6.定向培養人員服務期未滿或正在定向培養學習的; 7.普通高校在讀的非 2024 年應屆畢業生;
8.特崗教師; 9.現役軍人;
10.新招聘(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未滿最低服務期限(含 試用期)的;
11.區內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
12.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應聘者不得報考《事業單位公 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定》第二十七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五、招聘方式
高層次人才招聘采取面試考核方式進行,同一崗位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統一進入面試環節,擇優錄取。
六、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報名分兩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報名截止時間 為 8 月 20 日;根據第一階段招聘情況,實時組織第二階段報名。
2.報名方式: 以電子郵件方式提交報名材料。
提交材料明細:個人簡歷、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含大學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階段);國內應屆生提供就業推薦表 和學科成績表; 國(境)外歸國人員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 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自薦材料等掃描件。
提交材料要求:將提交材料命名為招聘部門+崗位名稱+姓名 發送至 nzszk@qq.com 電子郵箱。
(二)資格初審
1.網上資格初審在應聘者提交報名申請 7 日內審核完畢,并予答復。
2.每位應聘者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與面試時使用的身份 證件必須一致。應聘者應對提交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提 供虛假信息的,一經查實取消招聘資格。應聘者報名時所留聯系 電話要保持暢通, 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三)資格復審、面試
資格復審在面試前進行。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由學校招 聘領導小組辦公室電話通知復審時間、地點和提交資料要求。資 格復審后開展面試。面試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
面試形式、 內容:面試實行半結構化面試(試講+回答問題) 的方式。試講時間 15 分鐘,回答問題 15 分鐘。試講內容為與報 考崗位所需專業相關的教學內容。試講主要測評面試人員的教育 教學能力等。 回答問題主要測評面試人員與崗位有關專業知識、 學術水平、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等。
考試總成績計算方式:面試成績滿分為 100 分。考生面試成績即為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不得低于 60 分。當本崗位面試人員 面試成績均低于 60 分的,取消本崗位招聘。當面試成績出現并列 時,經加試后確定。
(四)體檢
體檢工作由學校組織實施,在縣級以上綜合公立醫院進行。 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 140 號)和行業有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應聘者承擔。如在規 定時間不按要求完成體檢項目的,視同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學校 或應聘者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經學校同意,可以申請 1 次復檢, 復檢在不低于原體檢醫療機構級別的其他醫療機構進行,體檢結 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費用由應聘者承擔。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學校組織實施。考察方式主要是通過調閱人事檔 案、到應聘者畢業院校或原聘用單位進行實地調查,核實學歷學 位, 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現、工作能力、遵紀守法、廉潔自 律等方面的情況。考察中發現因個人品德問題、有不良政治或誠 信記錄、弄虛作假等行為且被有關部門依法依規予以處理(在公 告發布之日前解除處分或超過處分期的除外),并確有事實依據, 經上一級紀檢監察部門書面確認的,經學校研究確定后,取消招 聘資格。
(六)公示聘用
按照面試、考察、體檢結果,經學校黨委研究,確定擬聘人員,并在校園網公示 5 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 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 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聘用意見;對 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條件的,按照干 部人事管理權限和規定程序,辦理手續。學校和受聘人員按規定 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
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 限內,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招聘工作紀律及要求
( 一)招聘工作在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指導、監督 和管理下進行。
( 二)招聘工作根據需要如對工作安排作出調整的,將及時 在我校官網發布補充公告或通知并及時告知應聘者。
( 三)凡涉及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項或本公告未盡事宜, 由我 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 四)對考生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無論在任 何環節,凡發現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人員和提供虛假材料者,一 經核實,取消應聘資格。
( 五)招聘過程中, 因應聘人員自動放棄或發現不符合招聘 條件被取消招聘資格出現的空缺崗位,該崗位不再遞補。
( 六)招聘資格審查、面試、打分和分數管理等環節,在學 校紀委的全程監督下進行。
( 七)應聘者在公開招聘考試過程中如出現提供虛假資料、
冒名頂替等行為,將依法依規追究責任,并記入個人誠信記錄。
( 八)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 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 35 號)及相關規 定執行,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九)應聘者報名時所留電話應保持暢通,因電話不暢通導致 無法通知相關事宜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八、聯系方式
聯系人:楊老師,聯系電話: 0951-2135040
郵箱:nzszk@qq.com。
附件:《寧夏職業技術學院 寧夏開放大學 2024 年第二批自主 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計劃一覽表》
寧夏職業技術學院 寧夏開放大學
2024 年 7 月 8 日
原標題:寧夏職業技術學院 寧夏開放大學2024 年第二批自主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nxtc.edu.cn/info/1040/1959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