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我縣事業單位人才引進工作,按照2024年4月15日《中共瀘州市委組織部 瀘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發布<瀘州市2024年度企事業單位人才崗位需求信息>的公告》 (以下簡稱《公告》),結合工作實際,現就有關事項補充公告如下。
一、引進崗位
本次公開考核招聘的崗位為《公告》中用人方式為占編聘用的瀘縣事業單位崗位。具體崗位情況詳見《公告》或附件1。
二、引進對象及條件
(一)引進對象
符合《公告》及本公告附件1確定崗位條件的在職人員或非在職人員。
(二)應聘人員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服從單位崗位安排和調配。
3.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4.符合《公告》及本公告附件1中要求的報考條件。其中:學歷以畢業證書記載為準;學位以學位證書記載為準;專業以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記載為準。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有關證書原件的,不予進入下一步招考環節或不予聘用,且責任自負。
2024年高校畢業生必須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報考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等證書,最終是否符合報考崗位的學歷、學位和專業條件,以本人畢業時取得的有效畢業證或學位證所載學歷、學位和專業名稱為準。
其他報名者必須在資格審查前取得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等證書。留學人員應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請登錄中國留學網www.cscse.edu.cn中“學歷學位認證專欄”,按照有關要求和程序辦理)。若留學期間所學專業未列入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學科專業目錄的,須聯系相關高校或省級及以上相關科研機構等第三方對其留學所學專業進行認定,認定為相似專業的視為專業條件合格。
5.年齡:符合《公告》及本公告附件1確定的年齡條件。出生日期以有效居民身份證記載為準,年齡計算截至2024年6月30日。
6.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第6號)、《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明確的相關回避規定。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受過各類刑事處罰或開除處分的;
2.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4.尚處于試用期內的新錄(聘)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5.現役軍人;
6.按照《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規定,由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
7.其他不符合報考條件或違反相關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三、引進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18:00止。
2.報名方式
(1)應聘者可將報名材料以電子版方式投遞至招聘單位指定郵箱(見附件1),電子郵件名稱以“姓名+應聘崗位+畢業院校+專業”的形式命名。逾期投遞材料者將不予受理。
(2)前期已在赴高校招聘活動現場報名,或通過郵件、信函等招聘單位認可的報名方式投遞報名材料,且符合《公告》及本公告附件1條件的視為已報名。
3.報名情況、后續引進程序等可撥打附件1中各單位聯系電話咨詢。
4.報名事業單位崗位所需材料要求。
(1)報名表一份(需親筆簽字確認,前期已投個人簡歷并提交報名所需資料的考生可在現場資格審查時填寫)。
(2)畢業證等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其中2024年應屆畢業生應出具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院系、學歷層次和專業等情況的證明原件,最終是否符合報考崗位的學歷、學位和專業資格條件,以本人畢業時取得的有效畢業證或學位證所載學歷、學位和專業名稱為準。國(境)外留學歸來人員應出具教育部相關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學歷認證請登錄中國留學(www.cscse.edu.cn)中“學歷學位認證專欄”,按照有關要求和程序辦理;留學人員留學期間所學專業未列入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學科專業目錄的,可按有關規定進行第三方專業認定,認定與招聘崗位所需專業為相似專業的視為專業條件合格。
(3)截止面試前的資格審查時,報名人員如系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占編人員或委培、定向畢業生的還須提供本人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組織人事部門或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附件2)。不能提供的,將不予審核通過。
(二)資格審查
報考者最終是否符合所報崗位條件要求由面試前的資格審查、考核中的復核和公示結束后人社部門審核確認的結果最終確定。對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一經發現并查實的,均要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且后果自負。
(三)綜合測試
經資格審查合格的應聘人員參加綜合測試,時間、地點、測試方式由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另行通知,請注意接聽電話或查看短信。應聘人員面試成績不得低于80分,否則不能進入后續體檢等環節。
(四)體檢
1.體檢人員的確定:根據綜合測試成績從高到低,按照崗位招聘人數依次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2.體檢組織及標準:體檢應在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執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行。
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書面復檢要求,復檢應在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考生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視為自動棄權。
(五)考核
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負責對體檢合格的人員進行考核,考核內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失信被執行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復核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作出考核合格與否的結論。對考核發現不符合要求、反映較差以及有嚴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暫緩直至取消聘用資格。
在報名資格審查、綜合測試、體檢、考核環節中,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審查無合適人選,經集體研究可調減或取消招聘崗位。
(六)公示與聘用
對考試、體檢、考核合格的應聘人員,由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規定通過瀘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s://www.luxian.gov.cn/zwgk/fdzdgknr/rszl)招考錄用板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日。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擬聘資格。一經公示后,因各種原因產生的空額,均不再遞補。
公示無異議的人員,由招聘單位按規定程序辦理占編聘用等有關手續。受聘人員如系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應當先依法解除與原單位的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不能在規定期限內解除與原單位的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的,不予聘用。
聘用后在我縣最低服務年限6年。
(七)遞補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個人放棄等原因出現的空額,由用人單位決定是否遞補。
四、公告解釋權
本公告由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政策規定執行。
咨詢電話: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管理股0830-8192892
監督電話:縣紀委監委派駐縣委組織部紀檢監察組0830-8102050
撥打時間: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6月14日
原標題: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瀘縣2024年度事業單位人才引進的補充公告
文章來源:https://www.luxian.gov.cn/zwgk/fdzdgknr/rszl/jccagk1/content_378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