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衛健委、省發改委、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力社保廳五部門聯合下發的《浙江省衛生健康委辦公室等關于開展2024年度基層衛生人才定向培養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強“三支隊伍”建設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加強基層衛生人才隊伍建設,推動衛生健康事業高質量發展,現將我區2024年基層衛生人才定向培養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培養對象
參加2024年全省普通高校統一招考(考生須符合專業選考科目要求),具有紹興市越城區戶籍(以高考報名時考生戶籍為準),有志于投身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具有良好職業道德和身體素質,愿意與定向培養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的考生。
二、培養計劃
2024年紹興市越城區計劃定向培養全日制本科生2名。
委托培養學校、專業、學制時間及就業單位
委托培養學校學歷層次名額專業學制
時間選考科目要求備注
浙江中醫藥大學本科1名中醫學5年物理、化學兩科必選最低投檔成績不低于特殊類型招生控制線
紹興文理學院本科1名臨床醫學5年物理、化學兩科必選最低投檔成績不低于一段線
表中有關學制、選考科目等信息以浙江教育考試網公布的信息為準,招生院校及專業代碼請自行查閱。
四、招錄與招聘
2024年定向培養基層衛生人才工作實行高考招生錄取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并軌進行,按照“信息公開,擇優選拔,協議錄取”的原則,安排在普通類提前錄取。
(一)發布公告。越城區衛生健康局和越城區人力社保局在高考成績公布前,按照公開招聘規定和招生計劃,發布定向培養招生(招聘)公告。
(二)填報志愿。符合條件考生按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規定填報志愿,考生須符合專業選考科目要求,且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第一專業志愿填報此類定向招生相關高校專業,否則志愿無效。省教育考試院根據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按招生計劃1:1.2比例,將考生名單提供給各招生高校,招生高校將相應名單發至越城區衛生健康局。根據《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醫學類專業不招色覺異常(色弱或色盲)的考生,建議色弱或色盲的考生勿報考。
(三)組織體檢。越城區衛生健康局根據高校提供的名單會同越城區人力社保局組織考生體檢,考生對體檢結果如有疑義應即時提出復檢要求,否則視作放棄復檢,復檢安排只能進行一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以及相關規定執行,行業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體檢注意事項:越城區衛生健康局將在收到各招生高校提供的考生名單后,將第一時間(一般為深夜)通過考生填報志愿時預留的聯系號碼通知考生參加體檢。為確保能及時通知到每一位考生,請務必注意以下事項:
1.預計將在7月1日深夜至7月2日凌晨(具體時間以招生高校通知為準)收到各招生高校提供的考生名單,請務必確保預留手機號碼準確無誤且24小時暢通,不關機、不靜音;
2.填報志愿后10天內不宜外出遠門,以免錯過體檢;
3.事先做好個人身體管理,體檢時間以越城區衛生健康局通知為準(預計在7月2日晨-7月3日);
4.因考生自身原因導致無法正常聯系或接到通知后未在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處理。
(四)公示。對體檢合格考生,按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根據招生計劃數確定定向培養考生,并在越城區人民政府網站上公示3天。
(五)簽訂協議。公示無異議的,由越城區衛生健康局與考生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和個人信用承諾書,并將已簽訂協議考生名單報招生高校。在招錄過程中因考生放棄、戶籍不符、體檢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計劃缺額的,按缺額計劃1:1比例補充提供考生名單,并按相應程序進行招錄??忌炗唴f議需攜帶成績單、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
(六)投檔錄取。招生高校在普通類提前錄取招生工作開始前,將衛生健康局報送的已簽訂協議考生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省教育考試院按名單投檔,由招生高校按有關規定錄取。
五、學習費用
經學校正式錄取并已與越城區衛生健康局簽訂定向就業協議的考生,在校期間學費、住宿費等費用本科生按4.6萬元/人標準給予補助,具體按簽訂協議執行支付。
六、就業與待遇
定向培養生按期畢業后,由用人單位與定向培養生簽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就業單位為紹興市越城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社區衛生服務站、村衛生室。
定向培養生在基層醫療單位從事服務期限不少于5年(不包括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時間),聘用期間需參加全省統一的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
七、違約責任
定向培養生未能按時取得畢業證書、畢業后不服從分配或到崗后未滿服務年限的均視為違約,若違約須退還所有定向培養補助費和相關費用,并不再享受定向培養生的相關待遇。
聘用合同簽訂后4年內仍未取得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3年內未取得執業醫師資格的均視同違約,同時作辭退或解聘處理,或不再續簽聘用合同。
咨詢電話: 越城區衛健局0575-88316967。
越城區衛生健康局 越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6月18日
原標題:紹興市越城區2024年定向培養基層衛生人才招生(招聘)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sxyc.gov.cn/art/2024/6/18/art_1229446020_41731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