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我縣托育服務人才隊伍建設,發展普惠托育服務,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關于進一步改進和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晉人社廳發〔2017〕35號)《關于做好2024年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23〕88號)和《關于做好2024年全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陽人社發〔2024〕3號)等政策規定和要求,經研究,平定縣綜合托育服務中心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7名,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的原則;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堅持政府宏觀管理與落實用人單位自主權相結合的原則;
(四)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
(五)堅持優化結構、保障重點的原則。
二、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所需具體要求的應往屆高校畢業生(不含2024年畢業的委培生、定向生)、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畢業生。
三、招聘條件和資格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心理條件和良好的職業道德,愛護嬰幼兒,身心健康,無虐待兒童記錄,無犯罪記錄,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品行端正、表現良好。
(四)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條件或技能條件(報考者的學歷需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其畢業證書須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參加自學考試、成人考試等教育形式的報考者,其畢業證書須在公告發布之日前取得);
(五)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8年6月17日至2006年6月17日期間出生)。
按照國家和我省有關政策規定,港澳地區的中國公民和臺灣同胞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享有公平競爭權利,可應聘到內地事業單位就業,應聘人員須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等相應條件。
本次招聘專業要求按照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本科、高職本科、高職或專科和研究生招生專業設置,其中本科、高職本科、高職或專科按照“陽光高考”專業知識庫設置,研究生按照“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專業知識庫設置。
高校自主設置的研究生專業、專業學位領域調整前的專業、海外學歷學位的專業、技工院校專業等未列入的,由負責資格審查部門根據主要課程、研究方向等進行認定。
歷次本科專業目錄調整、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調整、專業學位領域調整前的專業,按照調整前后的對應關系認定。
在符合專業等其他條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可報名應聘學歷要求為大學本科的崗位,高級工班畢業生可報名應聘學歷要求為大學專科的崗位。
不得報名應聘的主要情形:
1.現役軍人和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其中,非2024年應屆畢業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學歷證書報考),不得報考;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和公職的;在立案審查期間或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不得報考;
3.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錄、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不得報考;
4.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報考;
5.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服務年限規定且服務期未滿的,不得報考;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本次公開招聘要求的人員,不得報考;
7.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應聘者在報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或已被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招聘條件或崗位要求的辭退、現役、試(聘)用期、服務期、各類從業(職業、執業)資格證書等的截止時間,均為公告發布之日。
四、招聘崗位及數量
平定縣綜合托育服務中心現公開招聘管理崗位工作人員6名,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人員1名,招聘崗位所需的具體條件見《平定縣綜合托育服務中心2024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通過陽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人社考試專題)(http://rsj.yq.gov.cn/)、平定縣政府網站(
平定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組
2024年6月17日
原標題:平定縣綜合托育服務中心2024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pd.gov.cn/ywdt/ggtz/202406/t20240617_19095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