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衛生健康委員會辦公室等關于開展2024年度基層衛生人才定向培養工作的通知》(浙衛辦〔2024〕9號)文件精神,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強“三支隊伍”建設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加強衛生人才隊伍建設,推動衛生健康事業高質量發展,經研究,決定開展2024年景寧縣衛生人才定向培養生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生對象
2024年普通高中畢業,具有景寧畬族自治縣戶籍,立志為景寧的衛生健康事業服務,并簽訂定向就業協議的學生。
二、招生院校
各專業承辦院校詳情見附件。
三、招生名額
2024年全縣定向培養各專業衛生人才共17名,本科(詳情見附件)。
四、招生方式與錄取條件
1.按照“信息公開,填報志愿,擇優選拔,協議錄取”的原則,實施定向招生(招聘),定向培養的本科安排在普通類提前錄取,根據《浙江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關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明確的錄取辦法,2024年定向培養招生本科層次各專業最低投檔成績不低于一段線(其中溫州醫科大學最低投檔成績不低于特殊類型招生控制線)。
2.招生實行按戶籍以縣為單位實施定向招生的辦法。符合條件考生按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規定填報志愿,考生必須符合專業選考科目要求(選考科目要求詳見各高校招考要求),且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第一專業志愿填報此類定向招生相關院校專業,否則志愿無效。省教育考試院根據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按招生計劃1:1.2比例,向招生院校提供名單。
3.招生院校將相應名單分發至縣衛生健康局。
4.縣衛生健康局根據各院校提供的名單組織考生體檢,體檢參考公務員錄用體檢的有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報考考生自理。
5.縣衛生健康局在體檢合格考生中,按照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確定定向培養考生名單,并在全縣范圍內公示3天。
6.公示無異議的,縣衛生健康局與定向培養考生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書和定向培養個人信用承諾書。委培考生在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時,須出示高考分數卡、身份證、戶口簿等證件資料原件和復印件。縣衛生健康局將簽訂定向培養協議考生的名單匯總后報相關招生院校。
7.最終錄取的定向培養生名單,由招生院校抄送縣委組織部(人才辦)、縣衛生健康局、縣人力社保局、縣委編辦備案。
五、學習費用
經學校錄取并簽訂就業協議的臨床醫學、口腔醫學、醫學影像學、預防醫學本科專業的定向培養學員,在校期間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等,按不少于4.6萬元/5年/人標準給予補助;經學校錄取并簽訂就業協議的護理學本科專業的定向培養學員,在校期間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等,按不少于4.6萬元/4年/人標準給予補助。
六、就業與待遇
凡被錄取的定向培養學生,畢業后考察合格,按定向就業協議分配到縣人民醫院、醫共體成員單位(鄉鎮衛生院)工作,簽訂聘用合同,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對臨床醫學、口腔醫學、醫學影像等專業人員聘用期間需參加全省統一的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培訓期滿后,本科專業人員未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和執業醫師資格的,聘用合同期滿后不再續簽聘用合同。定向培養生在我縣服務期不少于8周年(包含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時間)。
七、其他
1.關于違約的認定。具體違約情形詳見就業協議書。
2.關于違約的處理。違約者不享受政府規定的補助,已經領取補助的要全額退還委培主管部門。違約金標準詳見就業協議書。委培單位與違約者解除聘用關系的,委培單位對違約者不再另外安排工作崗位。
3.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縣衛生健康局按有關規定解釋。
縣衛生健康局咨詢電話:0578-5625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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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寧畬族自治縣衛生健康局
景寧畬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中共景寧畬族自治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2024年6月7日
原標題:景寧畬族自治縣2024年衛生人才定向培養招生(招聘)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jingning.gov.cn/art/2024/6/8/art_1401779_590747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