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工單位:福建省南平市人民檢察院 二、工作地點:延平區(南平市人民檢察院擬于2024年6月(具體以政府通知時間為準)從延平區搬遷至武夷新區,屆時工作地點將隨之變更)。 三、招聘崗位及要求: (一)招聘崗位:文員 (二)招聘人數:1名 (三)崗位要求: 1.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熱愛本職工作,具有較強的服務意識和責任心; 2.年齡在35周歲以下(如有文字特長可放寬至40周歲以內); 3.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4.能夠熟練操作計算機和辦公軟件,掌握WORD、EXCEL、WPS等辦公軟件應用,打字速度在每分鐘60個字以上,正確率85%以上,有打字、排版工作經驗、懂文印設備操作及簡易故障維修者優先考慮; 5.需隨遷至武夷新區。 四、薪資待遇 食宿自理,按國家法律法規簽訂勞務派遣合同,工資按《南平市直機關事業單位臨時聘用人員工資參考標準》執行,試用期2個月,享受五險一金。 五、簽約方式 本次錄用人員與福建省南平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建立勞動關系,經考核合格后安排至相應崗位工作。 六、應聘方式 1.報名地點:南平市延平區解放路98號恒立大廈5樓人力資源公司,聯系人:張女士,聯系電話:8870653。 2.報名材料: ①個人簡歷1份(近期免冠彩照1張);②身份證復印件1份;③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開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原件1份;④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的失信被執行人查詢結果1份。 以上所提供的證件材料應聘者應確保合法有效,如有弄虛作假的其本人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七、其他說明 1.本招聘信息最終解釋歸福建省南平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 2.本招聘信息未盡事宜以招聘者與應聘者最終簽訂的《勞動合同書》為準。 3.面試:由用工單位組織面試,擇優錄取。 4.體檢:面試后確定的聘用人員須通過體檢,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體檢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費用自理。 5.報名截止:招滿為止。
原標題:福建省南平市人民檢察院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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