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因失信正被執行的;
(八)有《畢節市2024年度第一批次“人才強市”引才計劃簡章》規定“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受理報名”所列情況之一的。
(九)不符合引進對象、引進條件或引進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十)在考察政審結束前,未能提交應聘職位所需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相關資格證書等所需資料原件,或所提交資料原件與報名時所提交資料不一致的,視為政審不合格,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十一)有法律法規規定及有關規定不得聘用的人員。
八、公示
經面試測評、體檢、考察政審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引進對象,由織金縣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織金縣人民政府網站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間無異議的,按程序行文聘用。對公示對象有異議的,須在公示期內來電、來函或面談反映,但必須署真實姓名和聯系方式方可受理。公示期間舉報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引進的,取消引進資格。
九、聘用
對公示期滿無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引進的,引進單位根據相關規定準備辦理引進審批手續相關資料,經織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并報市人社局批復備案后,按程序辦理錄聘用相關手續。
被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到聘用單位報到,拒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年,在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聘用人員一經聘用,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期限為7年(含試用期),服務期限內不得有申請調動、解除聘用合同、參加其他事業單位的招聘考試等離開工作崗位的行為。
十、引進工作時間安排
體檢、考察、公示和上報引進人員相關材料時間待定。
十一、紀律監督
(一)人才引進工作主動接受紀委監委和社會各界監督。工作人員和考生要嚴格遵守有關的規章制度,如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二)在人才引進過程中,由織金縣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的各項引進信息(如資格審查、公示等內容)都將在織金縣人民政府網站上公布,請考生密切關注公布的相關信息,因考生未閱讀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三)在人才引進各環節中,國家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四)本工作方案由織金縣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織金縣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咨詢電話:
織金縣委組織部:0857—7625800
織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57—7622412
監督電話:
織金縣紀委信訪室:0857—7621338
織金縣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4年5月23日
原標題:織金縣2024年度第一批次“人才強市”暨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引進工作實施方案
文章來源:http://www.gzzhijin.gov.cn/zwgk/jcxxgk/rsxx/ryzp/202405/t20240523_846757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