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與西雙版納事業單位解除聘用合同未滿3年的人員和定向委培生、委托培養生;
5.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6.公益一類、二類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
7.現役軍人;
8.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5月22日8:00至5月24日18:00。
2.報名方式:采取線上報名方式。應聘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將所需材料統一打包發送至指定聯系人郵箱:dfglglc@126.com。郵件標題須以“姓名+聯系電話”為文件名(以文件收到的時間為準,逾期不再受理)。聯系人:張亞,聯系電話:0691-2126525,13988128728。
3.報名所需材料:
(1)《西雙版納州交通運輸局下屬事業單位2024年上半年急需緊缺人才考核招聘報名登記表》附件2(Excel格式、PDF格式各一份);
(2)《承諾書》附件4(PDF格式),A4紙打印并親筆簽名,無親筆簽名的,將不予認可所提交的報名材料。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PDF格式);
(4)本人畢業證、學位證(PDF格式)(從2017年起由國家統一下達招生計劃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與全日制研究生的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024年應屆畢業生暫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待畢業后提供畢業證和學位證原件進行復審);
(5)本人近期小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JPG格式);
(6)本人獲得的各類獎勵、證書等材料(PDF格式)。
(7)其他證明本人資格條件評比涉及的綜合素質、工作能力、知識儲備、專業水平的有效證明文件材料。
以上材料現場資格復審時須提供原件。報名時所填專業須按照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填寫,報名人員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二)資格初審
根據報名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招聘主管部門對應聘人員提交的報考材料認真進行審核,資格初審合格人員進入資資格條件評比環節。
(三)資格條件評比
根據資格初審情況,組織對符合條件人員資格條件評比(對報考人員畢業院校、學歷層次、技能技術水平、政治面貌、擔任職務、學習情況、獲獎情況、國家政策獎勵情況等給予指標分值。見附件3)。指標分值自高到低排序,并按不低于1∶5的比例擇優確定進入現場資格復審環節人員名單。資格條件評比分數按30%比例計入總成績。
(四)資格復審
由招聘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對進入現場資格復審環節人員的資格條件、提交的報名材料現場認真進行復核。參加資格復審人員需提供線上報名時提交的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資格復審合格的現場簽訂《資格復審確認單及考試承諾書》,發放《面試考核通知書》。因個人原因無法取得聯系或未按要求按時到場進行資格復審的報名人員,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復審出現不合格和自動放棄情況,根據空缺情況進行遞補。
(五)面試
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滿分100分,占總成績70%,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70分,面試成績低于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得參與后續招聘環節。
(六)體檢
根據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環節人員。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因體檢不合格或個人放棄等原因出現缺額的,按照面試考核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遞補。
(七)考察
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抽調人員組成考察組負責,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失信被執行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況,審核考察對象檔案,并復核考生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
(八)確定擬聘用人員
體檢、考察合格的應聘人員,經西雙版納州交通運輸局黨組會議研究,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九)公示及聘用
擬聘用人員在西雙版納州交通運輸局、西雙版納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窗口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影響聘用問題的人員,報西雙版納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辦理聘用手續。
對公示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對反映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受聘人員接到聘用通知后應在規定時間內到招聘單位報到,未按時報到或自愿放棄聘用資格的(提交本人親筆簽名的書面材料),取消聘用資格。因受聘人員放棄聘用的,不再遞補。
六、其它有關要求
(一)報名時,報考人員按要求如實填報有關信息和材料,報名時所填專業須按照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填寫(含括號內的專業方向)。考生填報信息不全或錯誤而導致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考生填報信息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取消本次應聘資格。
(二)報考人員在招聘過程中,必須詳細填寫有效聯系地址及聯系電話,并保證電話暢通,及時登錄西雙版納州交通運輸局窗口網站、西雙版納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窗口網站了解招聘工作進程和有關事項的公告。報考人員報名時資格審查、復審、面試、體檢、考察等過程中若發生報考人員不及時上網關注本次招聘相關信息或聯系電話不暢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負。
(三)資格復審工作將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存在弄虛作假行為,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通過應聘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四)按照相關規定,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約定最低服務年限不少于5年,明確違約責任。簽訂聘用合同后,雙方必須履行聘用合同的條款。
(五)聘用人員無故未在規定時限內到用人單位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六)招聘工作接受社會和相關部門的監督。工作人員應認真履行職責,保守工作秘密,對違反招聘工作紀律的人員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堅持回避制度,涉及履職規避情形的工作人員,按規定進行回避。
七、招聘紀律
(一)對違反招聘紀律的考生,依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二)嚴格遵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凡與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面試考官、工作人員、監督人員,應當回避:涉及本人利害關系的;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以及其他親屬關系人員的利害關系的;其他可能影響公正履行職責的。
(三)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2005〕第6號)、《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相關規定。遵守招聘紀律,保守工作秘密,招聘工作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的監督。
八、未盡事宜由州交通運輸局負責解釋。
監督電話:
州紀委州監委駐州人民政府辦紀檢監察組:0691-2122265
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691-2148541
附件:1.西雙版納州事業單位2024年上半年急需緊缺人才考核招聘崗位信息表
2.西雙版納州交通運輸局下屬事業單位2024年上半年急需緊缺人才考核招聘報名登記表
3.西雙版納州交通運輸局2024年上半年下屬事業單位急需緊缺人才資格條件評比評分規則
4.承諾書
5.《研究生教育學科專業目錄(2022年)》
附件1:西雙版納州事業單位2024年上半年急需緊缺人才考核招聘崗位信息表(州綜合交通發展中心).xlsx
附件2:西雙版納州交通運輸局下屬事業單位2024年上半年急需緊缺人才考核招聘報名登記表.xls
附件3:西雙版納州交通運輸局2024年上半年下屬事業單位急需緊缺人才資格條件評比評分規則.docx
西雙版納州交通運輸局
2024年5月10日
原標題:西雙版納州交通運輸局下屬事業單位 2024年上半年急需緊缺人才考核招聘公告
文章來源:https://www.xsbn.gov.cn/jtj/74617.news.detail.dhtml?news_id=2918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