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海口市美蘭區2024年校園公開招聘教師工作公告(一)》要求,海口市美蘭區將于近期在吉林省長春市、湖北省武漢市、陜西省西安市開展2024年校園公開招聘教師資格復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見附件)
二、資格復審要求
(一)須提供的材料
報考者應按以下順序提供并整理好資料,其中原件供復審人員驗證,交留復印件。
1.基本材料:報名表(彩色打印,附照片、收原件)、身份證(正反面復印)、畢業生推薦表(函)(加蓋學校“畢業生分配辦公室”或“學生就業指導中心”或“學生處”公章,研究生的推薦表加蓋“研究生院〈處〉”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薦意見(推薦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績單(需有院系或教務處公章)、獲獎證書及崗位條件要求的其他詳細證明材料。如資格復審時提供不了推薦表的考生,須提供院系推薦意見。報考人員需提供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如報名時暫無法提供的,須就本人教師資質提交誠信承諾書(附件3)。英語教師崗位要求獲得專業英語四級及以上等級合格證書,如報名時暫無法提供,須就本人合格證書提交承諾書(附件3)。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須提供以下相應材料:
(1)留學歸國人員。資格復審時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尚未取得《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須就本人學歷學位認證提交承諾書并接受資格復審;未畢業的,資格復審時必須提供就讀院校開具的在讀及畢業時間的證明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確認書;所有留學歸國人員通過考試、體檢和考察后,必須憑《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辦理聘用手續。
(2)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的畢業生。資格復審時須提供國內院校出具的相應證明。屬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外學位的,辦理聘用手續時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
(3)軍隊院校地方班畢業生。須提供就讀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證明。
(二)其他要求
(1)報考人員所提供的材料必須完整且真實有效,弄虛作假者取消報考資格;
(2)報考人員須本人按時到達現場進行資格復審;
(3)現場復審不合格的,不予進入考試環節;
(4)資格復審貫穿于公開招聘全過程,考前資格復審只是對報考人員提供材料的初步復審。在公開招聘過程中,對弄虛作假,不符合報考條件等違反招聘規定的,一經發現,取消其應聘或聘用資格。
資格復審合格且進入筆試人員名單將在海口市美蘭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及招聘點網站發布。以上時間、地點如有變動,以最新公告為準,請密切關注海口市美蘭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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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美蘭區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24年3月25日
原標題:海口市美蘭區2024年校園公開招聘教師工作公告(三)
文章來源:http://mlqzf.haikou.gov.cn/xgk/gsgg/202403/t135005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