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太湖漁業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為江蘇省農業農村廳直屬事業單位,負責太湖水域的漁政管理。因工作需要,現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
一、招聘崗位
湖區執法輔助崗位
工作地點:太湖水域(蘇州、無錫、常州、湖州)
二、招聘人數
湖區執法輔助人員5名。
三、應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符合以下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良好、有責任心和責任感,無違紀違法等不良記錄;
2.具備中專以上學歷;
3.年齡35周歲以下(1989年1月10日之后出生);
4.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團隊合作精神;
5.身體健康,會游泳;
6.退役軍人。
黨員、大專以上學歷優先;太湖漁民子弟、有專業技能特長者優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受過刑事處罰、少年管教的,或因不良行為受過公安機關處理的;
2.曾被辭退或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過記過以上處分,受嚴重警告以下處分尚未解除的;
5.現役軍人或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6.其他不宜報考的情形。
四、招聘辦法
(一)報名
采用網上報名的方式。
1.報名時限:2024年1月21日截止。
2.報名材料:
①本人身份證;
②學歷、學位證書;
③相關職業資格證書及獲獎證書;
④報名登記表(見附件)。
以上材料以電子掃描件或照片形式發送至Email:63033838@qq.com。
(二)資格審查
應聘者所提供的任何材料必須保證真實有效。根據收到的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審查,通過審查的對象將會收到面試通知。
(三)面試
主要考察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和業務能力。
(四)體檢
通過面試的應聘人員,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到指定醫院體檢中心進行體檢。
(五)考察
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和誠信記錄等。
(六)聘用
根據面試、體檢、考察結果,擇優聘用。
五、聘用合同、待遇及其他事項
1.與人力資源公司簽訂合同;
2.工資、獎金、福利和社會保險等參照太湖漁管辦同等崗位人員以及相關規定執行;
3.聘用人員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咨詢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512-66035016、66030708
七、本招聘公告由太湖漁管辦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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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江蘇省太湖漁管辦招聘公告
文章來源:https://www.szrc.cn/HrMarket/Common/ArticlesDetail/10733